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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5年2月1日起我国对电池征收消费税

同时对7类电池免征消费税

近日
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

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

明确将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

9月1日起,电池消费税政策分步调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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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时间:

2026年9月1日起


调整目的:此前免征消费税政策有力推动我国电池产业实现规模化、体系化快速发展,产业发展进入成熟阶段,政策调整有助于构建长效化行业调控机制


信息来源:

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16/c5251171/content.html


电池消费税分步调整政策主要内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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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6年9月1日起

将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


自2027年4月1日起

光伏电池(又称太阳能电池)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


自2027年9月1日起

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照4%税率征收消费税

自2028年4月1日起

对光伏电池(又称太阳能电池)按照4%税率征收消费税


与此同时,部分新技术电池产品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享受免税优惠。


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,对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。


总结

1.分布调整,免税范围调整

2.新技术继续免税,鼓励创新

3.电池行业从“规模扩张”向“高质量发展”转型

4.国内 3C 内销产品整体成本温和上行,终端零售价大概率小幅抬升

5.行业加速洗牌,无供应链议价能力的中小白牌厂商加速出清


- END 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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